什麼是國內承接外籍看護?
國內承接(法規用語為「接續聘僱」)是指雇主直接聘僱已經在台灣工作、因故需要轉換雇主的移工,不必從國外重新引進,約 7~14 天就能上工。承接來的外籍看護已熟悉台灣的生活環境與照顧工作,多數具備基本的中文溝通能力,實際程度因人而異。
移工需要轉換雇主,通常是因為下列不可歸責於移工的原因:
- 原雇主或被看護者過世、移民(見被看護者過世後怎麼辦)
- 被看護者入住長照機構或安養機構,家裡不再需要看護
- 聘僱期滿,原雇主不續聘、移工希望留在台灣繼續工作(期滿轉換)
- 原雇主、移工與新雇主三方合意轉換
移工辦理轉換登記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原則上在 60 日內辦理轉換作業,特殊情形經核准可再延長 60 日一次。這段期間的移工,就是國內承接的人選來源。
哪些家庭適合國內承接?
國內承接最適合「現在就需要有人照顧、等不及 約 2~3 個月國外引進」的家庭。常見的情況有:
- 出院在即:家人即將出院返家,需要立刻有人協助翻身、移位與餵食
- 看護突然離職:原本的看護期滿返國、提前解約或行蹤不明,需要盡快聘到新的看護
- 病況急速變化:家人失能程度加重,家屬已無法輪班照顧
- 想找有台灣經驗的人選:希望移工已會中文、熟悉台灣的照顧方式
- 重症家庭:2025 年 8 月 1 日起,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
家庭幫傭也有國內承接(接續聘僱)的管道,資格改看家庭成員點數,可先用幫傭點數計算確認。
國內承接要多久?
國內承接從媒合到移工上工,實務上約 7~14 天,比國外新引進的 約 2~3 個月快很多。時間主要取決於三件事:雇主是否已完成國內求才、當時有沒有合適的人選,以及三方簽署文件的速度。
法規上,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報地方政府、15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這兩個期限一旦錯過,可能被退件或處罰,仲介會在接續當天就把時程排好。
國內承接和國外引進怎麼選?
急需人手選國內承接,時間允許、想依需求挑新人選則選國外引進。兩者各有適合的情況,下表是主要差異:
| 比較項目 | 國內承接 | 國外新引進 |
|---|---|---|
| 到宅時間 | 約 7~14 天 | 約 2~3 個月 |
| 移工背景 | 已在台灣工作,熟悉台灣生活與照顧環境 | 第一次或再次來台,需要適應期 |
| 人選數量 | 依當時正在轉換的移工而定,選擇較少 | 可依照顧需求篩選,選擇較多 |
| 面談方式 | 可見面或視訊,直接用中文對話 | 多以視訊與書面資料挑選 |
| 主要手續 | 國內求才 → 三方合意 → 3 日內通報 → 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 國內求才 → 招募許可 → 移工入境 → 聘僱許可 |
| 要特別確認 | 剩餘工作年限、健康檢查紀錄、轉換原因 | 移工的訓練背景與適應狀況 |
| 月薪 | 20,000 元 | 20,000 元 |
國外引進的完整步驟與文件清單,請看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誰可以承接外籍看護?
承接外籍看護的資格和申請外籍看護相同:被看護者年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專業評估需要全日照護。符合資格後,新雇主要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才能申請接續聘僱:
- 持有有效的招募許可函(已核准、尚未從國外引進)
- 被看護者的資格證明(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評估或身分證明),並完成國內求才程序
用醫院專業評估承接的家庭,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要在效期內完成國內求才與承接申請。資格不確定的話,先用申請資格檢測判斷,或參考80 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的說明。實際資格以勞動部審查為準。
國內承接流程:6 個步驟
國內承接外籍看護共有 6 個步驟,其中通報地方政府與申請接續聘僱許可有法定期限,其他步驟的時間依人選與各方安排而定。
- 1
急件諮詢、確認承接資格
先確認被看護者符合聘僱家庭看護工的資格:年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專業評估需要全日照護。手上已有有效招募許可函、但移工還沒入境的雇主,也可以直接承接。
所需時間:一次諮詢即可初步判斷
- 2
完成國內求才程序
沒有招募許可函的雇主,要依資格類型完成國內求才:持醫療或失能證明者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服員,只附身分證明的 80 歲以上長輩改在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醫院開立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醫師診斷證明書都是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要在效期內完成承接申請。
所需時間:一般 7 天;重症案件原則 1 天
- 3
媒合人選、面談
仲介依照顧需求篩選正在轉換雇主的移工,提供前一份工作的照顧對象、工作年資與轉換原因。雇主可以見面或視訊面談,直接用中文對話確認溝通能力。
所需時間:依當時可承接的人選而定
- 4
三方合意、簽署接續聘僱文件
原雇主、移工與新雇主三方同意後,簽署接續聘僱相關文件與新的勞動契約;移工也可能是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轉換作業媒合而來。接續聘僱的那一天就是新雇主開始聘僱的日期。
所需時間:依三方時間安排
- 5
通報地方政府、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知地方政府實施檢查,取得通報證明後,在 15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跨業別轉任的移工,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
所需時間: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15 日內
- 6
到府上工、交接照顧重點
顧問陪同移工到府,交接照顧重點、作息與休假安排,並協助辦理居留證的雇主變更登記。移工若距上次健康檢查已逾 1 年,新雇主要在聘僱許可生效日次日起 7 日內安排健檢。
所需時間:核准後由仲介接續辦理
承接前一定要確認的 6 件事
承接外籍看護前,最重要的是確認移工的照顧經驗、剩餘工作年限與健康檢查紀錄,這三項會直接影響照顧品質與能聘僱多久。華聯國際人力在推薦人選時,會先把下列資料整理給您:
| 確認項目 | 為什麼重要 | 怎麼確認 |
|---|---|---|
| 照顧經驗 | 臥床、失智、管路照護、復健所需的技巧差很多 | 詢問前一份工作的照顧對象與做過的照護項目 |
| 剩餘工作年限 | 家庭看護工在台累計最多 12 年,符合評點資格者可延長至 14 年 | 請仲介核對移工在台累計工作年資 |
| 健康檢查紀錄 | 定期健檢在工作滿 6、18、30 個月時辦理;距上次健檢逾 1 年者,新雇主要在 7 日內安排 | 查看最近一次健檢日期與結果 |
| 原雇主評價 | 了解工作態度、與家屬相處狀況 | 經仲介向原雇主或原仲介了解 |
| 轉換原因 | 確認是被看護者過世、入住機構等正當原因 | 查看轉換相關文件,並在面談時詢問 |
| 語言溝通 | 影響日常照顧與緊急狀況處理 | 面談時直接用中文或台語對話 |
小提醒:剩餘年限較短的移工也可以承接,只是聘僱期間會比較短,屆時要再安排續聘或新的人選。期滿續聘的做法請看外籍看護期滿續聘。
2025 年新配套:重症家庭承接最優先
勞動部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推出六大配套,其中三項直接影響國內承接:重症家庭承接順位最優先、可跨業別承接,以及移工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即可轉任。依中央社與勞動部公布的內容整理如下:
| 配套措施 | 內容 | 對雇主的意義 |
|---|---|---|
| 重症家庭承接最優先 | 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 | 家人病況嚴重時,更快承接到在台移工 |
| 開放跨業別承接 | 重症家庭可承接原本從事其他業別工作的移工 | 可承接的人選範圍變大 |
| 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 | 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家庭看護 | 跨業別移工經訓練後再上工,兼顧照顧品質 |
重症的認定與跨業別承接的適用範圍,實際以勞動部審查為準。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也提供「短期、高媒合次數」的選工協助,雇主可依需要選擇自行辦理或委託合法仲介。
華聯國際人力怎麼幫您承接
- 急件評估:當天確認資格、是否適用重症優先承接
- 人選整理:照顧經驗、剩餘年限、健檢紀錄、轉換原因一次整理給您
- 期限控管:3 日內通報、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全程代辦
- 到府交接:陪同上工,說明照顧重點、生活規範與休假安排
- 後續管理:定期關懷、健康檢查提醒、期滿續聘規劃
常見問題
國內承接的移工是從哪裡來的?
承接的移工是已經在台灣工作、因原雇主或被看護者過世、被看護者入住機構、聘僱期滿等原因需要轉換雇主的移工。移工辦理轉換登記後,原則上有 60 日可以找新雇主,這段期間就能被承接。
國內承接外籍看護最快多久可以上工?
實務上約 7~14 天,視雇主是否已完成國內求才與當時的人選而定。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報地方政府、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承接外籍看護需要什麼資格?
資格和申請外籍看護相同:被看護者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評估有照護需要。另外要持有有效招募許可函,或備妥資格證明並完成國內求才程序;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
承接的移工可以先面談嗎?
可以。承接的移工已經在台灣,雇主可以見面或視訊面談,直接用中文對話確認溝通能力,並詢問前一份工作的照顧經驗與轉換原因。
承接的外籍看護還可以工作幾年?
家庭看護工在台累計工作最多 12 年,符合勞動部評點資格者可延長至 14 年。承接前請仲介核對移工已累計的年資,才知道能聘僱多久。
重症家庭承接移工有優先嗎?
有。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並開放跨業別承接。重症的認定以勞動部審查為準,建議備妥醫療或失能證明。
原本做其他工作的移工,可以承接來當看護嗎?
重症家庭可以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即可轉任家庭看護。實際適用範圍以勞動部審查為準。
承接的外籍看護月薪要給多少?
家庭看護工轉聘的月薪是 20,000 元,和新聘相同;另外雇主每月繳就業安定費 2,000 元與健保等保險。每月總花費可用每月費用試算計算。
資料來源
- 中央社:80歲以上免巴氏量表配套,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2025-07-29)
- 勞動部:八十歲免評聘看護移工 8/1 上路,六大配套協助重症家庭優先(2025-07-28)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接續聘僱多注意,申請流程更順暢
-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 勞動部: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工作年限)
-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法規與費用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本頁核對日期 2026-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