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承接・急件・2025 重症優先

國內承接外籍看護:急需人手,不用等國外引進

國內承接是接手已經在台灣、需要轉換雇主的移工,約 7~14 天就能上工,適合出院在即或看護突然離職的家庭。承接資格和申請外籍看護相同,重症家庭承接順位最優先。

最後更新:・資料依勞動部最新公告整理

外籍看護在病房協助剛出院的長輩坐上輪椅,家屬在旁準備接回家照顧

什麼是國內承接外籍看護?

國內承接(法規用語為「接續聘僱」)是指雇主直接聘僱已經在台灣工作、因故需要轉換雇主的移工,不必從國外重新引進,約 7~14 天就能上工。承接來的外籍看護已熟悉台灣的生活環境與照顧工作,多數具備基本的中文溝通能力,實際程度因人而異。

移工需要轉換雇主,通常是因為下列不可歸責於移工的原因:

  • 原雇主或被看護者過世、移民(見被看護者過世後怎麼辦)
  • 被看護者入住長照機構或安養機構,家裡不再需要看護
  • 聘僱期滿,原雇主不續聘、移工希望留在台灣繼續工作(期滿轉換)
  • 原雇主、移工與新雇主三方合意轉換

移工辦理轉換登記後,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原則上在 60 日內辦理轉換作業,特殊情形經核准可再延長 60 日一次。這段期間的移工,就是國內承接的人選來源。

哪些家庭適合國內承接?

國內承接最適合「現在就需要有人照顧、等不及 約 2~3 個月國外引進」的家庭。常見的情況有:

  • 出院在即:家人即將出院返家,需要立刻有人協助翻身、移位與餵食
  • 看護突然離職:原本的看護期滿返國、提前解約或行蹤不明,需要盡快聘到新的看護
  • 病況急速變化:家人失能程度加重,家屬已無法輪班照顧
  • 想找有台灣經驗的人選:希望移工已會中文、熟悉台灣的照顧方式
  • 重症家庭:2025 年 8 月 1 日起,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

家庭幫傭也有國內承接(接續聘僱)的管道,資格改看家庭成員點數,可先用幫傭點數計算確認。

國內承接要多久?

國內承接從媒合到移工上工,實務上約 7~14 天,比國外新引進的 約 2~3 個月快很多。時間主要取決於三件事:雇主是否已完成國內求才、當時有沒有合適的人選,以及三方簽署文件的速度。

法規上,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報地方政府、15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這兩個期限一旦錯過,可能被退件或處罰,仲介會在接續當天就把時程排好。

國內承接和國外引進怎麼選?

急需人手選國內承接,時間允許、想依需求挑新人選則選國外引進。兩者各有適合的情況,下表是主要差異:

國內承接與國外新引進外籍看護比較
比較項目國內承接國外新引進
到宅時間約 7~14 天約 2~3 個月
移工背景已在台灣工作,熟悉台灣生活與照顧環境第一次或再次來台,需要適應期
人選數量依當時正在轉換的移工而定,選擇較少可依照顧需求篩選,選擇較多
面談方式可見面或視訊,直接用中文對話多以視訊與書面資料挑選
主要手續國內求才 → 三方合意 → 3 日內通報 → 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國內求才 → 招募許可 → 移工入境 → 聘僱許可
要特別確認剩餘工作年限、健康檢查紀錄、轉換原因移工的訓練背景與適應狀況
月薪20,000 元20,000 元

國外引進的完整步驟與文件清單,請看外籍看護申請流程。

誰可以承接外籍看護?

承接外籍看護的資格和申請外籍看護相同:被看護者年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專業評估需要全日照護。符合資格後,新雇主要具備下列其中一項,才能申請接續聘僱:

  • 持有有效的招募許可函(已核准、尚未從國外引進)
  • 被看護者的資格證明(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專業評估或身分證明),並完成國內求才程序

用醫院專業評估承接的家庭,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要在效期內完成國內求才與承接申請。資格不確定的話,先用申請資格檢測判斷,或參考80 歲以上免巴氏量表的說明。實際資格以勞動部審查為準。

國內承接流程:6 個步驟

國內承接外籍看護共有 6 個步驟,其中通報地方政府與申請接續聘僱許可有法定期限,其他步驟的時間依人選與各方安排而定。

  1. 1

    急件諮詢、確認承接資格

    先確認被看護者符合聘僱家庭看護工的資格:年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專業評估需要全日照護。手上已有有效招募許可函、但移工還沒入境的雇主,也可以直接承接。

    所需時間:一次諮詢即可初步判斷

  2. 2

    完成國內求才程序

    沒有招募許可函的雇主,要依資格類型完成國內求才:持醫療或失能證明者由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本國照服員,只附身分證明的 80 歲以上長輩改在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醫院開立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醫師診斷證明書都是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要在效期內完成承接申請。

    所需時間:一般 7 天;重症案件原則 1 天

  3. 3

    媒合人選、面談

    仲介依照顧需求篩選正在轉換雇主的移工,提供前一份工作的照顧對象、工作年資與轉換原因。雇主可以見面或視訊面談,直接用中文對話確認溝通能力。

    所需時間:依當時可承接的人選而定

  4. 4

    三方合意、簽署接續聘僱文件

    原雇主、移工與新雇主三方同意後,簽署接續聘僱相關文件與新的勞動契約;移工也可能是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轉換作業媒合而來。接續聘僱的那一天就是新雇主開始聘僱的日期。

    所需時間:依三方時間安排

  5. 5

    通報地方政府、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知地方政府實施檢查,取得通報證明後,在 15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跨業別轉任的移工,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

    所需時間: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15 日內

  6. 6

    到府上工、交接照顧重點

    顧問陪同移工到府,交接照顧重點、作息與休假安排,並協助辦理居留證的雇主變更登記。移工若距上次健康檢查已逾 1 年,新雇主要在聘僱許可生效日次日起 7 日內安排健檢。

    所需時間:核准後由仲介接續辦理

承接前一定要確認的 6 件事

承接外籍看護前,最重要的是確認移工的照顧經驗、剩餘工作年限與健康檢查紀錄,這三項會直接影響照顧品質與能聘僱多久。華聯國際人力在推薦人選時,會先把下列資料整理給您:

承接外籍看護前的確認清單
確認項目為什麼重要怎麼確認
照顧經驗臥床、失智、管路照護、復健所需的技巧差很多詢問前一份工作的照顧對象與做過的照護項目
剩餘工作年限家庭看護工在台累計最多 12 年,符合評點資格者可延長至 14 年請仲介核對移工在台累計工作年資
健康檢查紀錄定期健檢在工作滿 6、18、30 個月時辦理;距上次健檢逾 1 年者,新雇主要在 7 日內安排查看最近一次健檢日期與結果
原雇主評價了解工作態度、與家屬相處狀況經仲介向原雇主或原仲介了解
轉換原因確認是被看護者過世、入住機構等正當原因查看轉換相關文件,並在面談時詢問
語言溝通影響日常照顧與緊急狀況處理面談時直接用中文或台語對話

小提醒:剩餘年限較短的移工也可以承接,只是聘僱期間會比較短,屆時要再安排續聘或新的人選。期滿續聘的做法請看外籍看護期滿續聘。

2025 年新配套:重症家庭承接最優先

勞動部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推出六大配套,其中三項直接影響國內承接:重症家庭承接順位最優先、可跨業別承接,以及移工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即可轉任。依中央社與勞動部公布的內容整理如下:

2025-08-01 起國內承接相關配套
配套措施內容對雇主的意義
重症家庭承接最優先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家人病況嚴重時,更快承接到在台移工
開放跨業別承接重症家庭可承接原本從事其他業別工作的移工可承接的人選範圍變大
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 20 小時,即可轉任家庭看護跨業別移工經訓練後再上工,兼顧照顧品質

重症的認定與跨業別承接的適用範圍,實際以勞動部審查為準。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也提供「短期、高媒合次數」的選工協助,雇主可依需要選擇自行辦理或委託合法仲介。

華聯國際人力怎麼幫您承接

  • 急件評估:當天確認資格、是否適用重症優先承接
  • 人選整理:照顧經驗、剩餘年限、健檢紀錄、轉換原因一次整理給您
  • 期限控管:3 日內通報、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全程代辦
  • 到府交接:陪同上工,說明照顧重點、生活規範與休假安排
  • 後續管理:定期關懷、健康檢查提醒、期滿續聘規劃

常見問題

國內承接的移工是從哪裡來的?

承接的移工是已經在台灣工作、因原雇主或被看護者過世、被看護者入住機構、聘僱期滿等原因需要轉換雇主的移工。移工辦理轉換登記後,原則上有 60 日可以找新雇主,這段期間就能被承接。

國內承接外籍看護最快多久可以上工?

實務上約 7~14 天,視雇主是否已完成國內求才與當時的人選而定。新雇主要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報地方政府、15 日內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承接外籍看護需要什麼資格?

資格和申請外籍看護相同:被看護者滿 80 歲、符合免評條件,或經醫院評估有照護需要。另外要持有有效招募許可函,或備妥資格證明並完成國內求才程序;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自開立日起 1 年內有效。

承接的移工可以先面談嗎?

可以。承接的移工已經在台灣,雇主可以見面或視訊面談,直接用中文對話確認溝通能力,並詢問前一份工作的照顧經驗與轉換原因。

承接的外籍看護還可以工作幾年?

家庭看護工在台累計工作最多 12 年,符合勞動部評點資格者可延長至 14 年。承接前請仲介核對移工已累計的年資,才知道能聘僱多久。

重症家庭承接移工有優先嗎?

有。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並開放跨業別承接。重症的認定以勞動部審查為準,建議備妥醫療或失能證明。

原本做其他工作的移工,可以承接來當看護嗎?

重症家庭可以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完成 20 小時補充訓練,即可轉任家庭看護。實際適用範圍以勞動部審查為準。

承接的外籍看護月薪要給多少?

家庭看護工轉聘的月薪是 20,000 元,和新聘相同;另外雇主每月繳就業安定費 2,000 元與健保等保險。每月總花費可用每月費用試算計算。

資料來源

法規與費用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本頁核對日期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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