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出院,最快多久可以請到外籍看護?
資格與國內求才都完成後,國內承接已在台灣的移工約 7~14 天可以上工;從國外新引進則要約 2~3 個月。這兩個時間不含醫院評估與長照中心推介,所以越早在住院期間啟動,越有機會在出院前後接上照顧。實際進度以醫院、長照中心與勞動部作業為準。
| 階段 | 要做的事 | 所需時間 |
|---|---|---|
| 取得資格證明 | 醫院團隊評估,或備妥 80 歲身分證明、全癱診斷等免評證明 | 依醫院排程;醫院 3 日內寄出證明書影本 |
| 長照中心推介 | 先推介本國照服員,推介不成功才能聘外籍看護 | 重症原則 1 天;一般 7 天 |
| 媒合到府 | 國內承接,或申請招募許可從國外引進 | 承接約 7~14 天;引進約 2~3 個月 |
國內承接還是國外引進?中風家庭怎麼選
出院在即、家裡沒人能全天照顧,優先考慮國內承接;病人要先轉急性後期照護(PAC)復健、還有數週緩衝,可以考慮國外引進。2025 年 8 月 1 日起,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移工的順位列為最優先。
| 比較項目 | 國內承接 | 國外新引進 |
|---|---|---|
| 到府時間 | 約 7~14 天 | 約 2~3 個月 |
| 人選範圍 | 當時正在轉換雇主的在台移工,可先確認是否照顧過中風病人 | 可依照顧需求從較多人選中挑選 |
| 費用差異 | 月薪與就安費相同;等待短,自費請本國看護的天數較少 | 月薪與就安費相同;另有入境健檢、居留證等手續,等待期照顧開銷較多 |
| 適合誰 | 即將出院、照顧缺口馬上出現 | PAC 復健中、返家較晚,或想多挑人選 |
兩條路線月薪都是 20,000 元,另繳就業安定費每月 2,000 元,總花費可用每月費用試算;承接流程請看國內承接外籍看護。
中風申請外籍看護,巴氏量表要幾分?
現行沒有固定的巴氏量表分數門檻。未滿 80 歲的中風病人,要到勞動部公告的指定醫院,由醫療團隊認定是否需要全日照護。衛福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附表第 7 項就是「腦血管疾病導致明顯生活功能受損者」,巴氏量表分數只是醫療團隊的參考。
| 中風病人的情況 | 資格路線 | 證明文件 |
|---|---|---|
| 年滿 80 歲 | 免醫院評估(一般案件) | 身分證明 |
|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不限年齡) | 免巴氏量表(重症) | 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的診斷證明書(1 年內) |
| 未滿 80 歲、需他人協助 | 醫院團隊評估全日照護需要(重症) | 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效期 1 年 |
| 中風後出現失智症狀 | 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CDR 1 分以上免評 | 失智症診斷證明 |
評分項目與費用請看巴氏量表說明;80 歲以上請看80 歲免巴氏量表;合併失智可參考失智症申請外籍看護,或先用資格檢測判斷。
中風急性期,什麼時候可以做專業評估?
法規沒有規定中風後要等幾天才能評估,但醫師可以依專業要求先診察一段時間,才開立診斷證明書。依衛福部專業評估注意事項,被看護者要在同一家指定醫療機構、由相關科別看診。急性期功能還在變化時,醫療團隊可在證明書勾選「目前無法判斷」並寫明理由,之後再評估。
- 住院時就問主治醫師或出院準備個管師:本院是否為指定醫療機構、何時適合評估
- 預計轉 PAC 醫院時,先確認在哪一家評估,該院也須是指定醫療機構
- 病況已明確全癱、無法自行下床,可請醫師開立載明此情形的診斷證明書
重症通道:長照中心 1 天推介,中風符合嗎?
符合勞動部公告「嚴重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的就是重症案件,向長照中心申請後原則 1 天完成推介,勞動部也優先審查。依勞動部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告,與中風較相關的重症條件有:未滿 80 歲經醫院評估認定全日照護需要;滿 80 歲經評估認定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診斷證明書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 24 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且 6 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
也就是說,未滿 80 歲、經醫院評估符合資格的中風病人就屬重症。80 歲以上只附身分證明屬一般案件,要在台灣就業通求才至少 7 天;病況重的長輩改用醫院評估或全癱診斷,推介天數較短。申請方式是持醫療或失能證明,向被看護者所在地的長照中心辦理求才登記,是否列為重症以長照中心與勞動部認定為準。
中風出院前,一定要做的 4 件事
出院前最該把握的是:住院中完成長照評估、確認是否轉 PAC、備妥輔具與照顧技巧、同步辦外籍看護文件。
1. 申請出院準備服務,住院中完成長照評估
出院準備服務是醫院在住院期間評估返家照顧需求、連結後續資源的服務。依衛福部出院準備銜接長照計畫,參與醫院在住院中就完成長照需要等級評估並媒合服務,出院銜接長照的平均天數已由 2017 年的 51 天縮短為 2024 年的 4 天。長照服務需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2026 年 1 月 1 日起,評估期間符合健保 PAC 收案的病人也列為長照給付對象。
2. 問醫師:適不適合轉急性後期照護(PAC)?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是健保署為病況穩定、有復健潛能的病人設計的短期密集復健,分住院、日間與居家模式。
| 項目 | 腦中風 PAC 規定 |
|---|---|
| 收案時間 | 急性發作後 1 個月內(特殊個案 40 天內) |
| 病況 | 醫療狀況穩定,中度至中重度功能障礙(mRS 3~4) |
| 照護期間 | 以 3~6 週為原則,可展延一次,最多 12 週 |
健保署另試辦復健病房,腦中風照護上限 180 日,床位有限。轉 PAC 會延後返家數週,正好用來辦外籍看護。
3. 備妥輔具,學會照顧技巧
電動床、氣墊床、輪椅、便盆椅等輔具與居家扶手、浴室改善,可申請長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補助,額度以長照中心核定為準。出院前請護理師與治療師教家屬翻身、移位、吞嚥安全與居家復健,之後再交接給看護。
4. 同步辦外籍看護文件
第一次聘僱的雇主要完成 1 小時聘前講習(可線上),並備妥雇主與被看護者的身分證、戶口名簿,詳見申請流程。
看護還沒到,照顧空窗怎麼補?
申請外籍看護的過程期間,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可視同沒有聘外看,使用包含居家服務在內的各項長照服務。空窗通常這樣組合:
| 方式 | 注意事項 |
|---|---|
| 自費請本國看護 | 依市場行情自付,適合出院前後短期 24 小時銜接 |
| 長照居家服務 | 居服員到府協助沐浴、移位、餵食,依核定額度與部分負擔規定使用 |
| 聘僱推介的本國照服員 | 每位被看護者每月補助 10,000 元、最長 12 個月;須政府推介、平均每週工作 40 小時,已聘外看者不補助 |
| 喘息服務與家人分工 | 讓主要照顧者休息,排好夜間與就醫陪同班表 |
看護到府後,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仍可使用長照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與喘息服務;看護休假安排請看休假與加班費。
時間軸範例:從住院到看護到府
以下是未滿 80 歲、需全天協助的中風長輩走國內承接的範例,實際以醫師判斷與主管機關作業為準。
| 時間點 | 醫療與長照 | 外籍看護申請 |
|---|---|---|
| 住院第 1 週 | 穩定病情;向出院準備團隊登記 | 向仲介說明病況、確認資格路線、完成聘前講習 |
| 住院第 2~3 週 | 長照評估;醫師判斷是否轉 PAC | 與主治醫師確認評估時機 |
| 出院前約 1 週 | 學照顧技巧、安排輔具 | 取得診斷證明書;長照中心推介(重症原則 1 天);面談人選 |
| 出院後 1~2 週 | 長照服務銜接、回診復健 | 接續聘僱,看護到府交接 |
改走國外引進:申請招募許可後還要再等約 2~3 個月,期間靠長照與本國看護補上;先轉 PAC 的病人返家較晚,緩衝也較多。
華聯國際人力可以怎麼協助
- 住院期間判斷資格路線與是否屬重症,排好評估、推介與送件順序
- 依中風照顧需求找承接人選、安排面談,代辦接續聘僱或招募許可
- 到府交接照顧重點,說明可搭配的長照資源
常見問題
中風還在住院,就可以開始申請外籍看護嗎?
可以先開始準備。住院期間就能和醫院確認專業評估的時機、完成 1 小時聘前講習,並請仲介確認資格路線。評估要在指定醫療機構由相關科別看診,醫師可依專業要求先診察一段時間才開立診斷證明書。
中風病人巴氏量表要幾分才能請外籍看護?
沒有固定分數門檻。未滿 80 歲由醫院團隊認定是否有全日照護需要,巴氏量表分數只是參考;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可直接由醫師開立載明此情形的診斷證明書,不必做巴氏量表。
中風算重症嗎?可以走長照中心 1 天推介嗎?
未滿 80 歲經醫院評估認定需要全日照護,或診斷證明書載明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都屬勞動部公告的重症條件,向長照中心申請原則 1 天完成推介。80 歲以上只附身分證明則屬一般案件。實際認定以長照中心與勞動部為準。
轉到 PAC 醫院復健,外籍看護的評估要在哪裡做?
評估要在同一家醫院由相關科別看診後開立,可以在急性期醫院或之後的 PAC 醫院辦理,前提是該院是勞動部公告的指定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效期 1 年,可依病況與返家時間安排。
外籍看護還沒到,可以先申請長照居家服務嗎?
可以。申請外籍看護的過程期間,被照顧者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可視同未聘外看,使用包含居家照顧服務在內的長照服務。可撥 1966,或在住院時向醫院出院準備團隊申請。
中風病人適合國內承接還是國外引進?
即將出院、沒人照顧,選國內承接(約 7~14 天上工);要先轉 PAC 復健、返家時間較晚,可以考慮國外引進(約 2~3 個月)。重症家庭國內承接的順位最優先。
未滿 65 歲中風,可以使用長照服務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評估期間符合健保急性後期整合照護(PAC)收案的病人列為長照給付對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的失能者原本也可申請。兩者都要經長照中心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第 2 級以上。
資料來源
- 勞動部公告:被看護者失能及依賴照護需要程度(輕重分流,2025-07-31;臺中市衛生局轉載)
- 勞動部:八十歲免評聘看護移工 8/1 上路,六大配套協助重症家庭優先(2025-07-28)
- 勞動部: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衛生福利部: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112-10-13 修訂)
- 衛生福利部:醫療機構辦理被看護者專業評估方式注意事項(112-10-13)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109-04-10 修正)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復健病房試辦計畫(115-04-16)
- 衛福部長照專區:聘僱外看家庭可使用長照服務
- 衛福部長照專區:修正發布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
- 衛生福利部:出院準備做得好,銜接長照沒煩惱(2026-03-06)
- 全國法規資料庫: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
法規與費用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本頁核對日期 2026-10-14。
